员工福利计划:
员工福利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非工资收入福利的一揽子计划,涵盖了保险保障、退休计划、带薪假期、教育津贴等各种各样的津贴和福利。作为员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能够为企业员工及其配偶和子女提供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人寿保险、意外及伤残保险等一揽子人身综合保障计划。
幸福人寿提供的商业保险产品,主要包括人身意外保险产品、健康保险产品和养老年金保险等产品。
人身意外保险产品一览表
意外身故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的,幸福人寿按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意外残疾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残疾的,幸福人寿按合同约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
交通意外 | 包括航空、铁路、水运、公路和私家车引起的意外伤害事故,可以选择一项或多项投保(航空意外不能单独选择),适合出差人员较多的企业购买。 |
建筑工程意外 | 可以按照工程造价、工程面积或施工人员投保,保险责任包括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适合建工施工企业购买。 |
健康保险产品一览表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认可医院进行合理治疗,幸福人寿按照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此险种能够很好地解决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问题。 |
住院费用报销 | 报销金额按社保标准依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既可大大降低已上社保企业的员工的住院医疗费用支出,又可使得未上社保企业的员工享受类似社保的待遇。 |
门诊费用报销 | 报销金额按社保标准依合同约定比例给付,适合为员工提供全面医疗保障的企业购买。 |
疾病身故 |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幸福人寿按约定给付保险金,有利于企业在员工发生疾病身故等情况时对员工家属提供人文关怀。 |
重大疾病 | 员工在保险合同生效30日后,初次患保险合同约定疾病,确诊即可获约定比例的保险金给付。此险种能够较好地缓解因重大疾病治疗给企业和员工个人带来的医疗费用压力。 |
住院津贴 | 员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在保险公司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幸福人寿按照住院天数支付住院津贴,缓解由于住院引起的收入损失。 |
养老金及医疗基金产品一览表
养老金 | 幸福人寿提供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与社保相比,养老年金保险产品在缴费方式、缴费标准、领取、帐户划转等方面都更加灵活,分红收益也更高,而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只能满足退休后基本生活要求。 养老年金具备保障、管理和融资三大功能,且具有集养老保障和投资为一体,管理灵活,操作简便,增值收益较高,安全可靠等特点。企业可在经济效益允许情况下,为员工投保补充养老保险,使员工退休时能够领取“双份退休金”,免除后顾之忧,从而使养老保险成为企业吸引人才、防止人才流失的有效手段。 |
医疗基金 | 幸福人寿为企业设立医疗保障基金,既使得员工获得医疗费用报销,又解决了更多的医疗和健康方面的支出,如非社保药品和器材报销等。且专业化管理可以节省企业人力成本,并通过医疗费用报销流程避免医疗费用滥用。 |